热门关键词: 高压开关动作特性测试仪 断路器特性测试仪 变压器综合测试系统 承装承试设备选型 高压开关测试仪 变压器综合测试 串联谐振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及时联系我们为您解答产品相关疑问 欢迎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销售电话: 027-8777 1781
                027-8777 1782
服务电话 133 9713 6633 
传真电话: 027-8777 1786
电子邮箱: whhdgk@126.com

国家发改委:三项举措再降一般工商业电价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上述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停征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从跨省跨区现货市场直接购买低价电量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按照《通知》规定,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备案后实施。同时,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将今年以来国家部署的各项降价措施,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不得挪作他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降价措施平稳实施;要认真开展降价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和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的准备。此外,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上一篇: 国家电网: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化配置资源作用
下一篇: 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版权说明:本站所有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版权均属于武汉华电高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用于商业盈利,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我们联系;允许转载的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请注明出处"来自:武汉华电高科"。

<!--百度商桥代码(2019-7-16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