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决定了电力市场建设是本轮电改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改革近5年以来出台的配套文件,以及针对改革具体实践提出的诸如输配电价定价、电力交易规则制定、售电侧改革、现货市场试点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几乎涉及的都是电力市场建设的问题,而涉及体制的改革除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有关意见外,基本上还未看到其它文件。电力市场建设受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也成功吸引了民众的注意力,以至于很多人产生了错觉,以为电力体制改革就是电力市场建设,两者之间可以划等号,其实这是不对的。
(1)电力市场建设并非电力体制改革的全部内容。电力体制改革这一概念实际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仅指体制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包含电力市场建设,在认识上将体制改革与市场建设区分开来,是非常必要的。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既提出了电力市场建设的任务,也提出了体制改革的要求。尽管9号文对体制改革的任务着墨不多,但这并不代表体制改革可有可无。恰恰相反,从9号文确定的总体思路、改革的重点和路径看,体制改革的任务不仅是明确的,而且被放到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位置上。
(2)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各自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不同。本轮电改的基本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显然,中间能不能管住管好,是体制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放开后的两头能不能实现公平有效竞争,则是市场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从一个更高的视角看,体制改革的任务主要是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而市场建设的任务则主要是为电力这一特殊商品设计交易方案和建立相关机制。
(3)体制改革与市场建设的关系类似楼房基础与楼体的关系。建设电力市场意味着要打破市场垄断和市场壁垒,开放电网,培育多元主体,实现从“独买独卖”到公平有效竞争的转变,如果一直保持发、输、配、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体制,电力市场的建设将无从谈起。而且如果在市场中允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主体存在,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也无法得到保障。所以没有体制改革,或者体制改革不到位,电力市场的建设都是搞不好的。体制改革与市场建设,前者为后者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前者具有战略性特征,后者具有战术性特征。
电力市场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上我国电力行业双轨制状况一时难以改变,决定了它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局部到全局,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较长过程(其实世界各国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也基本如此)。可以肯定,电力市场的建设不可能先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完成而完成,因此不能用对电力市场建设的评价替代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评价。
文章来源:北极星电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