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泊静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化能源标准化工作改革,科学谋划标准体系层级结构,以能源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支撑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能源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目标导向,提出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制修订要按照需求导向、先进适用、急用先行的原则,紧密围绕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需要,系统梳理现有标准并科学谋划应有和预计制定标准的蓝图,加快健全能源新兴领域的标准,提升能源传统领域的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国际化,切实发挥标准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找准政府与市场在能源标准化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厘清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范围。因行施策、因业制宜,科学确定本领域新型标准体系的范围、边界及标准层级,持续推进标准体系优化。
《意见》为标准体系各层级结构厘清标准定位。能源行业执行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电力安全、石油产品和涉及能源的环保、能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工程建设等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制定跨能源和其它行业的术语、图形符号、分类编码等基础通用标准,与强制性标准相配套。坚持团体标准由市场自主制定、侧重于提高竞争力的属性定位,聚焦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同时,科学界定基础通用标准,以及产品、服务、工艺、管理等标准的层次。
《意见》提出,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