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八个政策的通知。
其中,《2022年新昌县能源保障政策》提到,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加快电力设施重点项目的建设,保障外来电送入,加强本地电源管理,开展小水电资源整合,推进浙江(新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建设;加快建立新昌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确保电量供应28亿千瓦时以上。
提高清洁电力供给比例。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手续,保障新能源接入工程投入资金,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3%以上。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农林生物质、沼气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年发电量补贴政策,按照争取到的中央补贴资金给予一定的配套,单个项目配套补助最高500万元。对使用氢燃料电池的公交车、渣土运输车、园林环卫车、邮政快递车、冷链物流车、集卡物流车,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标准,给予1.5倍补贴。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和上级部署,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确保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鼓励35千伏及以上的大用户通过直接向电厂购电,降低企业大用户用电成本。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
加快储能项目建设。支持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电站,谋划建设高新园区新型储能项目。推动建立“新能源+配额制储能”模式,可自建或采用储能置换配额交易,交易价格另行制定。推进工业余氢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创新“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应用。支持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按照争取到的上级奖励资金给予一定的配套,单个项目配套补助最高1000万元。对完工投产的氢能产业项目,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在享受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基础上,再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额外补助不超过300万元。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前期研究工作。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电动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加快物流、租赁等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发展,稳步推进电动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逐步发展国省道沿线快充站网络。加快环卫等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发展。重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商务楼宇、文体场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点)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换电站建设,合理利用路边临时停车位配建公用充电桩。明确城镇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改造和存量小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相关政策;鼓励出台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充电时免费停车2小时政策。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
文章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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