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绝缘试验,规定了交接验收试验、预防性试验、大修后试验项目的引用标准,仪器设备要求,作业程序和方法,试验结果判断方法和试验注意事项等。该试验的目的是判定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绝缘状况,能否投人使用或继续使用。制定本指导书的目的是规范绝缘试验的操作、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为设备运行、监督、检修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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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0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JB/T 8169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727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
a)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应严格遵守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压所电气部分)》中有关规定。
b)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后应对试品充分放电。
c) 在进行tgδ及电容量测量时,应注意高测试线对地绝缘问题。
d) 在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测试等高电压试验时,要求必须在试验设备及被试品周围设围栏并有专人监护,负责升压的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尖立刻断开电源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可继续试验。
a) 中间变压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测量;
b) 各电容器单元及中间变压器各部位绝缘电阻测量;
c) 电容器各单元的电容量及tgδ测量;
d) 交流耐压试验与局部放电测试。
4.2.1 应在试验开始之前检查试品的状态并进行记录,有影响试验进行的异常状态时要研究,并向有关人员请示调整试验项目。
4.2.2 详细记录试品的铭牌参数。
4.2.3 应根据交接或预试等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规程规定从上述项目中确定本次试验所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程序。
4.2.4 一般情况下,应先进行低电压试验再进行高电压试验;应在绝缘电阻测量之后再进行tgδ及电容试验后宜重复进行局部放电测试和介损及电容量测量,以判断耐压试验前后试品的绝缘有无变化。推荐的试验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绝缘试验推荐程序
4.2.5 试验后要将试品的各种接线、盖板等进行恢复。
5.1.1 使用仪器
测量二次绕组使用双臂电阻电桥,测量一次绕组使用双臂直流电阻电桥或单臂直流电阻电桥。当一次绕组与分压电容器在内部连接而无法测量时可不测。
5.1.2 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与出厂值或初始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5.1.3 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启示环境温度。
5.2.1 使用仪器
2500V绝缘电阻测量仪(又称绝缘兆欧表)
5.2.2 测量要求
各电容器单元测极间,中间变压器测各二次绕组、N端(有时称J或δ)、X端等。
5.2.3 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电容器单元极间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500MΩ;中间变压器一次绕组(X端)对二次绕组及地应大于1000 MΩ,二次绕组之间及对地应大于10 MΩ。
5.2.4 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测量二次绕组绝缘电阻时,其他绕组及端子应接地,时间应持续60S,以替代二次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5.3.1 使用仪器
电容/介质损耗电桥(或自动测量仪)及标准电容器、升压装置(有的自动介损测量仪内置10kV标准电容器或升压装置),现场用测量仪应选择具有较好搞干扰能力的型号,并采用倒相、移相等抗干扰措施。
5.3.2 测量方法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高压电容器C1一般会分节,对于其中各独立电容器分节,宜采用正接线测量,测量电压为10kV。
对于C1下节连同中压电容器C2,一般建议采用自激法(一般分两次分别进行,个别型号的仪器一次接线可同时完成测量),测量电压一般不应超过2kV;对于某些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自激法测试不理想,也可采用测量C1串联C2的总体电容量及介质损耗,介质损耗仪用正接线测量方式,从下节电容器高压侧施加电压,中间变压器X端子悬空,N端子(有时称J或δ)不接地,接入介质损耗仪测量信号端,测量电压5kV。
如果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下节带有中压测试抽头,则优先采用利用测试抽头的接线方法,即:测量C1下节时从电容器高压侧一次加压,从测试抽头取信号,而X 端子及N端子(有时称J或δ)应悬空,介质损耗仪用正接线测量方式,测量电压10kV;测量中压电容器C2时从测试抽头加压,从N端(有时称J或δ)取信号,而电容器高压侧应悬空、X端子应悬空,介质损耗仪用正接线测量方式,测量电压不应高于C2在正常工作时的电压。
5.3.3 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a) 电容量:每节电容值不超过额定值的-5%~+10%,电容值大于出厂值的102%时应缩短试验周期;一相中任两节实测电容值差不超过5%。
b) tgδ:交接时,膜纸复合绝缘型不超过0.0015,油纸绝缘型不超过0.005;运行中,膜纸复合绝缘型不超过0.003,超过0.0015的应加强监视,超过0.003的应更换。油纸绝缘型不超过0.005,超过0.005但与历年测试值比较无明显变化且不大于0.008的可监督运行。
5.3.4 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温度、湿度。测量完成后恢复中间变压器各端子的正确连接状态。
5.4.1使用仪器
局部放电高压试验变压器及测量装置(电压测量总不确定度≤±3%)、局部放电测量仪。
5.4.2试验方法及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高压电容器C1中各独立分节宜分节进行试验,耐压值为出厂值的75%,耐压60S应无内外绝缘闪络或击穿;耐压后将电压降至局部放电测试预加电压0.8×1.3Um历时10S,再降至局部放电测量电压1.1Um/√3保持60S,局部放电量应不大于10pC。如果耐压低于局部放电测试预加电压0.8×1.3Um,则只进行局部放电测试、不耐压。
对于下节整体,不进行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不进行预加压,测量电压为1.2Un/√3,局部放电量不应大于15pC。
对于高压电容器的各分节,计算上述试验电压时,Um和Un应用该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设备的相应参数除以节数。
5.4.3注意事项
a)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相对湿度超过80%时不应进行本试验。
b) 升压设备的容量应足够,试验前应确认高压升压等设备功能正常。
c) 所用测量仪器、仪表在检定有效期内,局部放电测试仪及校准方波发生器应定期进行性能校核。
d)耐压试验后宜重复进行主绝缘的局部放电测试,介质损耗及电容量测量,注意耐压前后应无明显变化。
a) 原始记录的填写要字迹清晰、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留有空白,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使用的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b) 当记录表格出现某些“表格”确无数据记录时,可用“/”表示此格无数据。
c) 若确属笔误,出现记录错误时,允许用“单线划改”,并要求更改者在更改旁边签名。
d) 原始记录应由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级审核签字,原始记录的记录人与审核人不得是同一个人。
e) 试验报告应由拟稿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三级审核签字,正式报告的拟稿人与审核/批准人不得是同一人。
f) 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应按规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