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绝缘试验,规定了交接验收试验、预防性试验、大修后试验项目的引用标准,仪器设备要求,作业程序和方法,试验结果判断方法和试验注意事项等。该试验的目的是判定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绝缘状况,能否投人使用或继续使用。制定本指导书的目的是规范绝缘试验的操作、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为设备运行、监督、检修提供依据。
被试设备所涉及的绝缘油的相关试验以及准确级检定试验等不在本作业指导书范围内,请参阅相应作业指导书。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然而,鼓励根据本作业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GB1207 电压互感器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727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
a)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应严格遵守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压所电气部分)》中有关规定。
b) 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后应对试品放电充分放电。
c) 在进行tgδ及电容量测量时,应注意高压测试线对地绝缘问题。
d) 在进行空载电流测量、交流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测试等高电压试验时,要求必须在试验设备及被试品周围设围栏并有专人监护,负责升压的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刻断开电源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可继续试验。
a) 绕组的直流电阻测量;
b) 绕组的直流电阻测量;
c) 铁芯夹紧螺栓绝缘电阻测量;
d) 极性检查;
e) 变比检查;
f) 空载电流测量;
g) tgδ测量;
h) 交流耐压试验;
i) 局部放电测试。
4.2.1应在试验开始之前检查试品的状态并进行记录,有影响试验进行的异常状态时要研究,并向有关人员请示调整试验项目。
4.2.2详细记录试品的铭牌参数。
4.2.3应根据交接或预试等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规程规定从上述项目中确定本次试验所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程序。
4.2.4一般情况下,应先进行低电压试验,再进行高电压试验。应在绝缘电阻测量之后再进行介质损耗及电容量测量,这两项试验数据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试验电压较高的空载电流测量、局部放电测试和交流耐压试验。交流耐压试验后应进行局部放电测试、还应重复进行空载电流测量或介质损耗/电容量测量,以判断耐压试验前后试品的绝缘有无变化。推荐的试验程序如图1所示。
图1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绝缘试验推荐程序
4.2.5试验后要将试品的各种接线、盖板等进行恢复。
5.1.1使用仪器
测量二次绕组一般使用双臂直流电阻电桥,测量一次绕组一般使用单臂直流电阻电桥。
5.1.2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与出厂值或初始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5.1.3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温度。
5.2.1使用仪器
2500V绝缘电阻测量仪(又称绝缘兆欧表)。
5.2.2测量要求
测量一次绕组和各二次绕组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各非被试绕组、底座、外壳均应接地。
5.2.3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绕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出厂值或初始值的60%。
5.2.4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测量二次绕组绝缘电阻的时间应持续60s,以替代二次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5.3.1使用仪器
2500V绝缘电阻测量仪(又称绝缘兆欧表,包含绝缘摇表)。
5.3.2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一般不得低于10MΩ。
5.3.3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
5.4.1使用仪器
电池、指针式直流毫伏表(或指针式万用表的直流毫伏档)。
5.4.2检查及判断
各二次绕组分别进行。将指针式直流毫伏表的“+”、“-”输入端接在待检二次绕级的端子上,方向必须正确: “+”端接在“a”,“ -”端接在“n”;将电池负极与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N”端相连,从一次绕组“A”端引一根电线,用它在电池正极进行突然连通动作,此时指针式直流毫伏表的指针应随之摆动,若向正方向摆动则表明被检二次绕组极性正确。反之则极性不正确。
5.4.3注意事项
接线本身的正负方向必须正确。检查时应先将毫伏表放在直流毫伏的一个较大档位,根据指针摆动的幅度对挡位进行调整,使得既能观察到明确的摆动又不超量程撞针。电池连通2一3S后立即断开以防电池放电过量。
本作业指导书提及的方法仅作为确定绕组安装正确性及运输途中无硬性损伤的核实性检查,当计量有要求时、更换绕组后应进行准确级的角比误差检定,其方法查阅相关互感器检定作业指导书。
5.5.1使用仪器设备
调压器、交流电压表(1级以上)、交流毫伏表(1级以上)。
5.5.2检查方法
待检电压互感器一次及所有二次绕组均开路,将调压器输出接至一次绕组端子,缓慢升压,同时用交流电压表测量所加一次绕组的电压U1,用交流毫伏表测量待检二次绕组的感应电压U2,计算U1/U2的值,判断是否与铭牌上该绕组的额定电压比(U1n / U2n)相符。
5.5.3注意事项
各二次绕组及其各分接头分别进行检查。
5.6.1使用仪器设备
调压器、交流电压表(1级以上)、交流电流表(1级以上)、测量用电流互感器(0.2级以上)。
5.6.2试验方法
空载电流测量是高电压试验,试验时要保证被试品对周围人员、物体的安全距离,并必须在试验设备及被试品周围设围栏并有专人监护。
各二次绕组n端单端接地,一次绕组N端单端接地。
将调压器的电压输出端接至某个二次绕组(应尽量选择二次容量大的二次绕组),在此接人测量用电压表、电流表(一般需要用到测量用电流互感器)。
接好线路后合闸,缓慢升压,当电压升至该二次绕组额定电压时读出并记录电压、电流值。继续升压至高限电压(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为1.9Um/√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为1.5 Um/√3)下,迅速读出并记录电压、电流值并降压,断开电源刀闸。
5.6.3结果判别
在额定电压下的空载电流与出厂值或初始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异。在高限电压(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为1.9 Um/√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为1.5 Um/√3)下,空载电流不应大于最大允许电流。
5.6.4注意事项
感应耐压前后均应进行此项试验,空载电流不应有明显差异。
固体绝缘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以及Un<20kV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一般不进行tgδ测量。
5.7.1使用仪器
电容/介质损耗电桥(或自动介质损耗测量仪)及标准电容器、升压装置(有的自动介质损耗测量仪内置10kV标准电容器和升压装置);现场用测量仪应选择具有较好抗干扰能力的型号,并采用倒相、移相等抗干扰措施。
5.7.2测量方法
对于Un为20kV及以上的不接地电压互感器(全绝缘),一般采用一次绕组加压法(即A一N短接、外施电压,分别从二次绕组或外壳、支架取信号),测量电压10kV;对于Un为20kV及以上的接地电压互感器(半绝缘),一般采用末端屏蔽法(即A端加压,N端接地,分别从二次绕组或外壳、支架取信号),测量电压可选10kV-Um/√3。
5.7.3试验结果判断依据
a)绕组绝缘的tgδ值应不大于表1中数值。
b)支架绝缘的tgδ应不大于6%。
5.7.4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温度、湿度。感应耐压前后均应进行此项试验。
5.8.1试验要求
应进行外施工频耐压试验及感应耐压试验。对于不接地电压互感器(全绝缘),外施工频耐压试验及感应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见表2,对于接地电压互感器(半绝缘),外施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2kV(可以用2500V兆欧表测量N端绝缘电阻代替),感应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见表2。
5.8.2试验方法
a) 外施工频耐压试验:二次绕组、外壳、支架等应连在一起接地;A一N短接,施加电压;历时印60S。
b) 感应耐压试验:选择一个二次绕组施加一足够的励磁电压,使一次绕组感应出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励磁电压频率一般为150Hz,不应大于400Hz,耐压时间=60x100/f(s),且不应小于20S。
5.8.3使用仪器
高电压试验变压器及测量装置(电压测量总不确定度≤土3%),三倍频电压发生器或变频电源。
5.8.4注意事项
a)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相对湿度超过80%时不应进行本试验。
b) 升压设备的容量应足够,试验前应确认高压升压等设备功能正常。
c)所用测量仪器、仪表在检定有效期内。
d) 外施工频耐压试验应在高压侧测量试验电压;感应耐压试验也应尽量在高压侧测量试验电压,如果在施加电压的二次侧测量电压,则应考虑容升效应,一般在150Hz下,对于220kV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容升按8%考虑,110kV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容升按5%考虑,35kV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容升按3%考虑。
e) 充油设备试验前应保证被试设备有足够的静置时间:220kV设备静置时间大于48h,110kV及以下设备静置时间大于24h。
f) 耐压试验后宜重复进行介质损耗及电容量、空载电流测量,注意耐压前后应无明显变化。
5.9.1使用仪器
无局部放电高电压试验变压器及测量装置(电压测量总不确定度落士3%)、局部放电测量仪。
5.9.2试验程序
局部放电试验可结合感应耐压试验进行,即在耐压60s后不将电压回零,直接将电压降至局部放电测量电压进行30s局部放电测量;如果单独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则先将电压升至预加电压,停留10s后,将电压降至局部放电测量电压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注意:对于接地电压互感器,试验时A端接高电压,N端及二次绕组单端与箱壳一起经测量阻抗接地(如果祸合电容器经测量阻抗接地,则被试互感器N端等直接接地);对于不接地电压互感器,应进行两次局部放电试验,第一次A端接高电压,N端及二次绕组单端与箱壳一起经测量阻抗接地(如果祸合电容器经测量阻抗接地,则被试互感器N端等直接接地),第二次N端接高电压,A端及二次绕组单端与箱壳一起经测量阻抗接地(如果耦合电容器经测量阻抗接地,则被试互感器A端等直接接地),接线与程序与接地电压互感器类似。
5.9.3局部放电预加电压、测量电压及局部放电量限值
1998年5月以后出厂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试验电压及要求见表3(相对地电压互感器两种局部放电测量电压任选其一进行)。
表3 局部放电允许水平(1998年5月后)
绝缘水平 |
预加电压 kV |
局部放电测量电压 kV |
局部放电允许水平pC |
||
交接时/大修后 |
运行中 |
||||
15.75~35kV固体绝缘 |
预加电压为其感应耐压值的80% |
相对地电压互感器 |
1.2Um |
50 |
100 |
1.2Um/√3 |
20 |
50 |
|||
相对相电压互感器 |
1.2Um |
20 |
50 |
||
110kV及以上,油浸式 |
预加电压为其感应耐压值的80% |
相对地电压互感器 |
Um |
10 |
20 |
1.2Um/√3 |
5 |
10 |
|||
相对相电压互感器 |
1.2Um |
10 |
20 |
1998年5月之前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执行旧标准,见表4。
5.9.4注意事项
a)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相对湿度超过80%时不应进行本试验。
b) 升压设备的容量应足够,试验前应确认高压升压等设备功能正常。
c) 所用测量仪器、仪表在检定有效期内,局部放电测试仪及校准方波发生器应定期进行性能校核。
d) 充油设备试验前也应保证试品足够的静置时间,参见5.8.4 e)。
a)原始记录的填写要字迹清晰、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留有空白,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使用的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b)当记录表格出现某些“表格”确无数据记录时,可用“/”表示此格无数据。
c)若确属笔误,出现记录错误时,允许用“单线划改”,并要求更改者在更改旁边签名。
d)原始记录应由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二级审核签字,试验报告应由拟稿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三级审核签字。
e)原始记录的记录人与审核人不得是同一人,正式报告的拟稿人与审核/批准人不得是同一人。
f)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应按规定存档。